雍景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雍景湾项目已由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以川投资备【51153015122401】0021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 场平土石方约35万m3,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约18万m2,总投资约 40000 万元;
2.3计划工期: 6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雍景湾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按业主或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工作,并对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供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具体内容为建红线内建设项目(指房屋建筑、景观绿化、总平道路等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后附红线地块图。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至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建筑面积为1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 月 31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在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临港企业服务中心8楼)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报名须提供资料:
4.3.1 法人代表需亲自报名并购买文件
4.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4.3.3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3.4 税务登记证
4.3.5 组织机构代码证
4.3.6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
4.3.7 提供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证明业绩必须与投标业绩一致)
4.3.8 近3年财务报表
4.3.9 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提供近5年(2010年1月1日)以来都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证明业绩必须与投标业绩一致)
4.3.10提供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提供近5年(2010年1月1日)以来都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证明业绩必须与投标业绩一致)
4.3.11 以上资料各项均为验原件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除以上资料外投标人报名时还须提供 500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是时点存款证明书、单位存款证明书、单位存款余额证明、资金存款证明等材料,只要能证明投标人在2016年1月4日前一周内在银行的存款金额或余额即可。若招标人对银行存款证明文件有疑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招标人到出具该银行存款证明的银行去查证,若招标人查证后该证明银行存款不真实,则取消该名投标人报名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1月 20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日报》《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泰兴路龙顺花园综合楼
办公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临港企业服务中心8楼
邮 编:644000
联系人: /
电 话:0831-7179017
2015年 12 月 30 日
2015
12/30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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