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栖湾渠道销售合作单位公开招选公告的补遗(01)
关于龙栖湾渠道销售合作单位公开招选公告的补遗(01)
各参选人,现将龙栖湾渠道销售合作单位公开招选公告补遗如下:
招选公告第三条销售合作时间中“1、渠道销售佣金累计达到800万元;2、项目市场化住宅销售面积(建筑面积)达到市场化住宅建筑面积的80%;3、2022年3月31日后(项目交付时间),招选人向参选人出具书面通知。以上任一条件达到,招选人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修改为“1、渠道销售佣金累计达到800万元;2、项目市场化住宅销售面积(建筑面积)达到市场化住宅建筑面积的80%;3、2022年3月31日后(项目交付时间),连续3个自然月月均销售市场化房源超(含)120套,招选人向参选人出具书面通知。以上任一条件达到,招选人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四川港荣恒创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2021
11/0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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