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参选人:
招选人对“邻里城车位营销代理合作单位”招选项目作出如下补遗:
一、招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5条中“招选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2点考核与激励:销售数量不足50个,正常结算佣金;销售数量50-99个,正常结佣外,给与销售数量1000元/个激励;销售数量100-149个,正常结佣外,给与销售数量2000元/个激励;销售数量150-199个,正常结佣外,给与销售数量3000元/个激励;销售数量200个及以上,正常结佣外,给与销售数量5000元/个激励。”修改为“销售车位个数1-49个,正常结算佣金;销售个数50-99个,给与全部销售个数1000元/个奖励;销售个数100-149个,给与全部销售个数2000元/个奖励;销售个数150-199个,给与全部销售个数3000元/个奖励;销售个数200个以上,给与全部销售个数5000元/个奖励。”,其余类似地方作同样修改。
二、招选文件第八章邻里城车位营销代理合同的第六条“任务激励及履约保证金中的履约保证金约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5万元的车位销售代理履约保证金。”修改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10万元的车位销售代理履约保证金。”
三、招选文件第八章邻里城车位营销代理合同的第六条增加“合作期限届满后,甲方确定乙方无违约的行为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则乙方应纠正违约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费用和赔偿甲方损失后,方可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选文件和合同中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招选人:宜宾港荣恒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